热搜词: 

商代罪名三风十愆,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

发布:小编

本文目录

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

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还有一个特点,它是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与发展的。在欧洲的中世纪,曾经以十分残酷的宗教压迫来对待同性恋,同性恋者都可能被判死刑。例如在1861年以前的英国,法律明文规定这种死刑可以强制执行,有些人只是因为有“扮异性症”就被当作同性恋者而被逮捕处死。1828年,一项新的法案重新规定:“任何与人或动物从事鸡奸行为者,需以重罚处死。”在法国,放弃了火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时期改为火烧同性恋者。这种野蛮的风俗在欧洲许多国家一时曾甚为流行。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却没有遭此厄运,尤其是男性同性恋(即所谓“男风”)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所认可,骚人墨客们还能无拘束地以诗词、文章来吟咏。虽然有些封建卫道士也曾经攻击过同性恋,那也只是从道德方面来评价,而没有像西方中世纪那样把它列为置人于死地的罪名。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说明中国古代对性控制的宽松。在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宋朝中期以后,性压迫和性禁锢是十分严酷的,它主要针对妇女,在“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及女子缠足等方面,西方是望尘莫及的,但对待同性恋却比西方同时期宽松得多,这却是一个好事。到了20世纪,西方对同性恋的态度有了很大改变,从“罪”发展到“非罪”,甚至于1973年美国心理学会还以多数票通过了“同性恋是一种非异常现象”,这说明了在这个圈子内多数人的观点,而不少现代的中国人却转而认为同性恋“大逆不道”了。历史怎么会有如此反复与逆转呢?我们能不能以一种科学的、比历史进步的态度来对待它呢?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始于何时,已很难确切地考证。清代著名学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论称娈童始于黄帝。”与他同时代的钱大昕也持此观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黄帝是否真有其人,还不那么可靠,同性恋始于黄帝就更缺乏根据了。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就存在着同性恋,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在文字记载中,《商书·伊训》中对同性恋的记载也许是最早的,它指出世有“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中有“乱风”,而“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是“比顽童”,即玩男童,搞同性恋。由此可见,在商代,“比顽童”已经成为“乱风”的一种,所以伊尹在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加以特别提醒。

在《战国策·秦策》中又有这么一段记载,晋献公“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苟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志。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而《周书》中说的是“美男破志,美女破居,武之毁也”,其意思是“美男”和“美女”都可能成为国破家亡的祸根。从《战国策》中晋伐虞的记载看来,进献美男,引诱虞君,同性恋竟起到色情间谍的作用了。以后,“美男破志”或“美男破产”竟成了一个典故,可见当时同性恋已被有些人看成是一种社会灾难。

商代罪名三风十愆,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图1

在中国古代有同性恋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始于何时,已很难确切地考证。清代著名学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论称娈童始于黄帝。”与他同时代的钱大昕也持此观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黄帝是否真有其人,还不那么可靠,同性恋始于黄帝就更缺乏根据了。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就存在着同性恋,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在文字记载中,《商书·伊训》中对同性恋的记载也许是最早的,它指出世有“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中有“乱风”,而“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是“比顽童”,即玩男童,搞同性恋。由此可见,在商代,“比顽童”已经成为“乱风”的一种,所以伊尹在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加以特别提醒。

在《战国策·秦策》中又有这么一段记载,晋献公“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苟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志。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而《周书》中说的是“美男破志,美女破居,武之毁也”,其意思是“美男”和“美女”都可能成为国破家亡的祸根。从《战国策》中晋伐虞的记载看来,进献美男,引诱虞君,同性恋竟起到色情间谍的作用了。以后,“美男破志”或“美男破产”竟成了一个典故,可见当时同性恋已被有些人看成是一种社会灾难。

当时,男同性恋被称为“男风”或“南风”。在周朝的民间歌咏中就有不少赞美男子,歌咏男风的词句。例如,后人认为春秋时代存在着“郑声淫风”,清代的程廷祚就认为《郑风·子衿》一章就是描述两个男子相互爱恋的诗

此外,《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都有“狡童”、“狂且”、“狂童”、“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这都是和男风有关系的。

从以上情况看来,中国历史上关于同性恋的记载的确是相当早了。

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有许多称谓,例如“分桃”、“断袖”、“安陵”、“龙阳”等,都出自中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同性恋“个案”。

在我国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同性恋“个案”恐怕是《晏子春秋》中的一段了:齐景公长得很漂亮,有点像美女。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小官员一直轻佻地望着他,他很奇怪,叫左右的人查问这个小官员,这个小官员坦白交代说,这么望齐景公是因为齐景公长得美。齐景公听了,对这种“意淫”行为很恼火,要杀这个小官员,后来被晏婴劝阻了。

古人把男同性恋称为“分桃之爱”、“余桃”,其典故出自卫灵公和他的男宠弥子瑕,在《韩非子》、刘向的《说苑》和《战国策》中都有所记载,原文是:

弥子名瑕,卫之嬖大夫也。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日:“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

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

及弥子瑕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弥子瑕和卫灵公搞同性恋,恃宠而骄,私自驾君主的车,把吃了一半的桃子给君主吃,在他得宠时还受到君主的赞扬,到失宠时这都是罪名了。还需要一提的是,卫灵公是个淫乱的昏君,他还和一个有美色的宋公子朝搞同性恋,发生了同性性关系,而宋朝又和卫灵公的嫡母宣姜、夫人南子发生了异性性关系,后来竟因此发生了宫廷政变。

古人又把男同性恋称为“龙阳之好”,这个典故出自《战国策·魏策》。龙阳君是魏王的男宠,魏王很爱他。有一天,两个人在一起钓鱼,龙阳君钓到十多条鱼,可是不仅不高兴,反而哭了。魏王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我钓到第一条鱼的时候,满心欢喜,但是后来钓到更大的,我就将第一条鱼弃之于海了。我现在受宠于你,和你共枕,人们都敬畏我,但是四海之内美貌的人那么多,别人会把比我更美的人推荐给你,那时,我就会像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海了,想到这里,我怎么能不哭呢?魏王听了很感动,于是颁布全国,如果有人在他面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则满门抄斩。

至于“安陵之好”的典故,则出自《战国策·楚策》,安陵君是楚共王的男宠,颇为得势。有个叫江乙的人对他说,君主待你那么好,只是因为喜爱你的美貌,以后总有色衰爱弛的一天,甚至连所睡的席子还没有破的时候,已经不再受到宠幸了,你最好和君主说,连死也跟随他,就会长期得到他的信任和眷顾。可是在三年中,安陵君没有对楚共王说过。有一次,当安陵君和楚共王在云梦打猎时,共王有感地说:“今天打猎,真使我快乐,但在我死后,谁还和我一起享受这快乐呢?”安陵君听了以后,就流着泪下跪说:“大王万岁千秋之后,我愿意在黄泉之下继续侍候你。”楚共王听了大为感动,就设坛封他为安陵君。

龙阳君和安陵君显然比弥子瑕聪明得多,他们不恃宠而骄,而是“居安思危”,用一些巧妙的办法来感动君主,以巩固自己的地位,因为他们知道单凭美色和君主搞同性恋,是朝不保夕的。

以上这些“个案”,都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个时期还有一些同性恋的“个案”也颇为发人深思,例如吴下阿蒙《断袖篇》的“申侯”一段,有这样的记载:

申侯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汝,汝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汝瑕疵也,后之人将求多于汝,汝必不免,我死,汝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汝容焉。”既葬,出葬郑,又有宠于厉公,及文公之世,以请城其赐邑,被谮见杀。

这个申侯是楚文王的男宠,楚文王宠爱他,又深知其人,在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时对申侯作了明智的提醒,叫他好自为之。可是这个申侯不以为然,以后又做了郑厉公的男宠,行为很不谨慎,结果被杀了。

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男风,人们是有毁有誉的。例如孔子说:“不有祝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于今之世矣。”(《论语·雍也第六》)。墨子说:“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贤使能为政,无故贫富。面目姣好则使之。夫无故富贵,面目姣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慧哉?王公有所爱其色,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乎万人之官。”(《墨子·尚贤》)看来他们对这股“乱风”是相当激愤的。

但是,三国时的阮籍在他的诗里却对“安陵”、“龙阳”这些事情加以吟咏、赞美: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泽若九春,磐析似秋霜,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月衣裳,愿为双鸟飞,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咏怀诗·三》

古人把男同性恋又称为“断袖之癖”,这个典故出自汉代。汉哀帝十分宠爱一个叫董贤的男子,和董贤“同卧起”,俨如夫妻。有一天,哀帝和董贤一起睡午觉,哀帝醒后要起来,但衣袖被董贤压着,哀帝不愿意因抽出衣袖而惊动董贤,竟用剑将衣袖割断。汉哀帝对董贤的宠爱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董贤才22岁,就位至三公,匈奴使臣前来朝拜,见到这么年轻的三公,也极为惊讶。哀帝甚至还想禅位于他,后因大臣反对,才未坚持。当董贤还是20岁的时候,哀帝就命人在自己的“万年冢”旁另筑一冢,使他死后还能和董贤为伴。当时,董贤的贵显骄恣达到了极点。但是哀帝死后,董贤立即被贬夺一切,结果以自杀而告终。

所谓“余桃”、“断袖”、“安陵”、“龙阳”等等,皆属文人雅士之语,至于古代的民间对同性恋还有不少俚俗之称,例如“相公”、“兔子”、“兔儿爷”、“像姑”、“小唱”、“香火兄弟”、“契兄弟”、“契父子”、“旱路姻缘”、“寡独书生”等等,而“契若金兰”、“菜户对食”等则是专指女同性恋的。

商代罪名三风十愆,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图2

商朝的法规及主要措施

商朝的法律制度

(一)神权政治与法制

1."率民以事神"商朝奴隶制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使由来已久的神权政治得到充分发展。史载殷商奴隶主贵族极端迷信鬼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所谓听命于神,是商朝法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特点。

2.以天命、祖命宣布王命将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相结合,使神直接为政治统治服务,是商朝神权政治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统治者将其祖先与上帝基本上合而为一,具有深刻的政治内涵:违背王命,不但获罪于天,而且为列祖列宗所不容。这种观点对于此后的封建法制也有重要意义。

(二)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刑名从商",说明以刑法为主体的中国古代法至商已初具规模。商朝法律制度已较前有所发展。表现在:

1.假托神意压服臣民汤伐桀与盘庚迁殷均是以神意压服臣民。

2.严惩违抗王命的行为劝说和动员臣民投入重大政治行动,必须以刑罚为后盾才不致落空。商王对不听从王命的臣属,都规定了严厉的刑罚措施。

3.镇压"乱政"、"疑众"罪为了维护贵族的统治,商朝规定了乱政、疑众的犯罪必须镇压。

(三)商朝的刑罚以残害人体为主的五刑(墨、劓、刖、宫、大辟)在商朝已较为通行,但处刑的手段尚未规范化,因而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且有许多刑罚在五刑之外。死刑有活埋、沉水、火焚等形式。

此外,文献记载商朝还有孥戮、劓殄以及炮烙、剖心、醢、脯等酷刑。总之,商朝没有一套严格的刑罚制度。

(四)司法机构商王掌握国家一切大权。国家大事由商王决定,王命即是法律。商王的裁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司法上商王虽然是当然的最高司法裁决者,但其权只限于畿内,畿外则无力干预,分封的侯伯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商王的司法官一般由高级贵族担任并世袭。地方司法也由贵族负责。

在商朝,还有卜者参与司法,委托神意断罪,实行所谓神判。

商代罪名三风十愆,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图3

答案法制史

为什么说吸毒会导致家破人亡?

由于吸毒者对毒品的强烈依赖性、成瘾性,所以说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导致堕落,诱发各种犯罪。毒品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则每天要花费一二百元,重则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一万到十几万元。而吸毒人中又常“飘飘欲仙”,沉湎在毒品的幻觉之中,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因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是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没有钱怎么办?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毒资。女性吸毒者则往往依靠卖淫获取毒资。可见,吸毒使人道德泯灭,人格变异,不顾念亲情,抛却社会责任感,致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骨肉相残。所以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的亲人和家庭,搞得家破人亡,影响社会安定。

为什么不能吸毒?

吸毒严重危害身心健康。毒品损害人的大脑,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心脏功能、血循环及呼吸道系统功能,还会影响正常生殖能力,并使免疫功能下降。吸毒者极易感染各种疾病,他们往往面色蜡黄、身体消瘦、嘴唇焦黑、神色漠然。严重的则丧失劳动能力,以致日渐衰竭而死亡。在毒瘾发作时,轻者头晕、耳鸣、呕吐、涕泪交流,两便失禁、重者往往丧失人性,丧失理智。严重者中毒身死或自杀而死,悲惨至极,目不忍睹。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如果吸毒,连自己生命都难保证,何以搞好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不仅不能成为有用之才,而且还会成为害群之马!

抵制毒品的方法有哪些?

毒品危害无穷,广大学生为了保护自己,应团结起来,坚决抵制毒害。① 从思想上真正认识毒品的危害,形成全社会、全校、全体同学坚决反对毒品危害的氛围,让大家共诛之,共讨之,使贩毒分子和吸毒者不能接近我们。②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同学们应该明白,你们是国家的主人,责任重大,要集中一切精力,搞好学习,要抵制毒害等一切腐朽的东西,并立志要在你们手里消灭这些丑恶的东西。③克服不良的兴趣爱好。兴趣爱好一定要有益于身心健康发育,有益于自己形成高尚的人格,有益于自己学习成才,有益于社会。④ 要与好人交友。好的朋友有助于搞好学习,积极争取进步,但如果与坏人交朋友,就很容易被诱惑而参与偷、抢、吸毒等违法活动。所以,交朋友,一定要慎重!

有人教唆你吸毒怎么办?

当有人教唆你吸毒时,你切不可掉以轻心 ① 坚决拒绝吸毒,坚决不吸第一口。因为吸毒是社会的毒瘤,吸毒是违法行为,吸毒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最终导致吸毒者死亡,吸毒导致各种犯罪,使人堕落,丧尽天良,同时危害社会秩序,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② 依法同教唆吸毒的违法分子作斗争。我们要依据法律,自觉地与教唆青少年吸毒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当发现有贩毒、吸毒分子教唆你吸毒时,或在你的周围有贩毒、吸毒的丑恶现象,你应该勇敢、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或学校老师报告。这是爱祖国、爱家庭、爱自己的具体表现。

贩毒分子或吸毒人员诱骗青少年吸毒的手段有哪些?

(1) 初吸“免费”。贩毒分子第一个手段就是设法和青少年特别是那些逃学、辍学的学生套近乎,进而“免费”送给毒品,引诱他们吸毒。

(2)宣称吸毒“快乐”。当前毒贩拉拢青少年吸毒时,说什么吸毒感觉好,吸毒快乐,他们的中的毒品种类非常多,其外表与普通的药丸、药片、胶囊、药剂、药粉极相像,青少年千万莫被误导而上当。

(3)“朋友”引诱。无论在校内或校外结交的朋友,只要在交往甚密的人中有一个吸上毒,其他人往往很容易受到感染而吸毒。因此青少年应坚决不与吸毒人交友。

(4)宣称吸毒能“解乏提神”。这是毒贩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欺骗手段。青少年学生勿不可亲信,以免上当。

(5)宣称吸毒能“治病”。所谓的“治病”,正是毒贩的一个卑鄙手段,许多青少年就是被这些鬼话拉下水的。

(6)宣称吸毒是当前时髦时尚,炫耀身份和财富的形式。

(7)宣称吸毒可能“减肥”“减肥”说法完全是错误的,

是不法分子拉拢青少年下水的罪恶借口。切莫相信所谓“减肥”等的鬼话。(8)乘人之危,拉人下水。家庭无温暖,上进心不强,就有可能被坏人引诱、拉下水。

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怎样预防被偷盗?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 这里还想向大家补充几点是: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架上时,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拴在一起,锁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边买东西千万不要把包放在车上,以免坏人借机偷盗。

商代罪名三风十愆,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图4

以上就是关于商代罪名三风十愆,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的全部内容,以及三风十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大家都在看

查看更多好名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