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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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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操作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操作步骤图1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九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哪下载

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向工作人员申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3、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登录业务系统进行名称查重;

4、经窗口工作人员查重,所要登记的名称符合规定的,立即进行名称登记受理并核准;申请人所要登记的名称不符合规定或是重名的,由工作人员将申请书退还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和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根据不予受理的事由选择是否重新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5、名称核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交给申请人。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材料如下: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本项无需提交;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综上所述,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姓名、权限和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应当粘贴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场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予以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按照《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已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未能提交审批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登记注册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操作步骤图2

工商局名称核准不通过的原因有哪些

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流程如下:

1、去当地的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核名的公司名称和相关资料;

2、带上身份证件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提交材料;

3、如果核名通过的会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核名成功后公司要在有效期内正式办理注册。

公司备案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综上所述,申请注册公司的需要对公司的名称进行核准,名称核准通过的予以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操作步骤图3

注册公司核准名称流程一般多久

法律主观:

注册 公司名称 核准程序是这样的: 第一步: 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操作步骤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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