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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超过五十岁劳动仲裁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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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五十岁劳动仲裁不受理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龄超过五十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例如,当劳动者拥有特殊技能,且用人单位需要该技能时,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另外,当劳动者拥有特殊技能,且用人单位需要该技能时,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此外,当劳动者拥有特殊技能,且用人单位需要该技能时,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年龄超过五十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适用年纪

《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法定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在用工时不得录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文体部门需要录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权。如果用人单位违规招用未成年人的,劳动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

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超过五十岁劳动仲裁不受理图1

一、《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法定年龄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法定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

(六)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三、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查验新入职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求其提供与前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如没有上述材料的,要求员工签订《承诺书》;

(3)对于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前可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职工,签订劳务合同。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书面告知上述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该情况可以在《入职声明》等文件中加以体现。

3、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2)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

(3)如入职员工需要培训的,还需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新入职员工拒绝签订上述合同、协议的一律不予录用。

4、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

人事专员制作《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由收到劳动合同的员工签字确认,根据《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制作员工名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所以说,《劳动法》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法定年龄必须在十六周岁以上,用人单位不得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是对于文艺部门招收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其受教育权。

如果用人单位违规招用未成年人的,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劳动关系的年龄规定

法律主观: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60岁以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在我国60岁以上务工者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和女性五十周岁以上(公务员女性为五十五周岁)的人,属于退休年龄,已经不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建立劳务关系。关于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不是剥夺劳动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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