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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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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特点有哪些

房产权属登记,是指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出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产权属登记是房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也是政府加强房地产法制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所有权的法定手续。 房产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 1.总登记 总登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总登记是产权登记中最基本的一种登记,不论房屋状况、权利状态有无变动,所有权人均有向登记机关登记的义务。 2.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是在总登记之后,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而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情况时所进行的登记。 3.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在总登记之后,房屋发生了扩建、翻建、改建、添建、部分拆除等增减情况以及相应的宅基地、院落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时所进行的登记。这种登记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目的在于掌握房产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修测、补充房产产籍资料。 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遗失登记、登记、更名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等。

房地产登记的种类及定义是什么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

房地产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

房地产转移登记:房地产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判决等原因致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房地产权属情况变化后。

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房地产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或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时,当事人申请权属情况变化后的登记。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类型包括哪些

对于房地产权属登记大家应该不是很陌生,我们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继承房产、离婚析产等时,需要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那么其登记类型主要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总称,其登记类型主要有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证登记、注销登记这几类。房屋初始登记指的是指的是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土地初始登记也被称为总登记,指的是相关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

2、 转移登记指的是房子买卖、赠与、继承、分割等原因导致房屋或土地产权发生转移后进行的权属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在30个工作日办理好,不过很多城市都将登记办理时限缩短了,具体的办理时限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大家在购买商品房之后,需要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3、 他项权证登记指的是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权利人应该在事实发生的30天内申请他项权证登记。比较常见的他项权证登记为购房贷款买房,将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申请他项权证登记需要携带抵押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小编总结: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类型有哪些,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此有所了解。通常我们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等相关权属登记时,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不动产权登记的类型包括

法律分析: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以房地产清偿债务、以其他合法方式使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

3、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

4、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当事人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情况发生变更的,当事人申请抵押变更登记;

5、注销登记:房屋灭失、抵押权终止、房屋权利灭失的,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

6、补证、换证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的,申请补证登记;证书(证明)破损的,申请换证登记。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一)总登记;

(二)初始登记;

(三)转移登记;

(四)变更登记;

(五)他项权利登记;

(六)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特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以及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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