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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何确定,行政案件超过起诉期限不予受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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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超过起诉期限不予受理裁定

法律主观: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规定,原告提起诉讼分为直接提起诉讼和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相应的起诉期限也因原告启动诉讼的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别。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当事人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合该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因复议期的不同又分不同情况。第一种,复议机关在法定的复议期间内作出答复,并按照规定方式送达复议申请人,告知其诉权和起诉期限的,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第二种,复议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中注意的问题是对“复议期满”的理解。《行政诉讼法》对复议期限的规定是6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行政复议法》中对复议期限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期限不一致,但因《行政复议法》是专门性法律,且是后法,所以在复议期限的问题上应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来计算。对起诉期限的限制,只有法律才有权规定。如果行政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对起诉期限作出限制,则不应认可其效力。(2)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知道”的理解,应当是明确行政行为内容(主体,权利义务等),对诉权和起诉期限也是清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特别法律中对起诉期限的不同规定,这些规定大多短于三个月的期限。但因是特别规定,应当以此来确定对不同行政决定的起诉期限。看完了本文您也了解了一些,但是需要您注意的是起诉期限的限制。这也是您在进行诉讼前要做好的认知,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超过二十年或其他案件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但是行政机关没有告知相对人可以在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的,起诉期限则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进行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有下列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公职人员在审判的时候应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保证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少天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什么是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一般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在经过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处理的时候在这方面发生了行政争议。由此我们发现它是具有行政争议的所有属性,在行政争议上增加一项程序,及经过国家的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的程序。这具体表现形式及当事人,可能是公民,也有可能是企业或者是其他社会组织同国家的行政机关之间产生行政上的争议。此时如果有人民法院的介入,行政争议就会转化为行政案件。因此我们可以认定为其具备基本的四个条件:

一首先原告必须是由于某些具体的行政行为所被侵犯的,公民,或者是法人,以及其他的社会组织。

二是有明确的被告认为有侵犯自身权益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

三是其诉求以及事实,必须要有一定的根据。

四是必须要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以及所属辖区。

而根据类型的不同,我们可以将行政诉讼案件分为财产性的和非财产性。首先我们来看财产性的:财产性的收费标准,如果是治安行政诉讼案件,一般的收费标准是在5到30元。但是如果是专利的行政诉讼案件起,每件需要缴纳50元到400元。其他大部分的收费一般是在30到100元之间。除此以外,凡是涉及到有金额的,一般是按照财产性案件进行处理。而财产性案件的处理方式是按具体所涉及的金额进行缴纳。如果是不满一千元的,每件需要缴纳50元左右。如果是超过一千元,且数额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则按4%进行缴纳。不同的涉案金额所缴纳的比例也有所不同,最高的按照0.5%进行缴纳,从计算个人所得税相同,他按超额递减率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

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何确定,行政案件超过起诉期限不予受理裁定的全部内容,以及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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