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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手续,起诉离婚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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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如何办理

一、起诉离婚要如何办理

1、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起诉离婚的流程怎么走

您好。离婚诉讼的主要流程如下:

第一步:起诉。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第二步: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 15 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

2、调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的,即开庭审理。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通常而言,离婚诉讼的程序、证据收集等事项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帮助,您也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怎么去申请离婚手续

申请起诉离婚的具体手续如下:

1、找到合适的律师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并了解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2、准备起诉离婚的申请书。申请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离婚的原因、离婚的请求、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婚姻情况、配偶的基本情况和离婚的原因等详细信息,并签名或盖章;

3、准备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了离婚的相关事宜,可以准备一份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需要写明双方的意愿和达成的协议,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

4、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5、提交申请。将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由法院受理并审理。

申请起诉离婚是一项重大的法律行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了解离婚法律规定。在申请离婚前,需要了解离婚法律规定,包括离婚的条件、程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需要,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2、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离婚需要提供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需要提前准备好,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编写申请书。申请书应该详细说明离婚的原因、请求、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婚姻情况、配偶的基本情况和离婚的原因等详细信息,并签名或盖章;

4、考虑离婚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了离婚的相关事宜,可以准备一份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需要写明双方的意愿和达成的协议,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

5、慎重考虑决定。离婚是一项重大的决定,需要慎重考虑。如果夫妻双方关系尚未恶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妥协等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申请起诉离婚是一项重大的法律行为,需要慎重考虑和准备,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应当调解前置,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手续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二、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的情形:

1、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写离婚起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时,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公告离婚的定义,也就是说,公告离婚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被称作公告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手续,起诉离婚如何办理的全部内容,以及夫妻要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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