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发布:小编

本文目录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一、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是免除处罚。

1、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预备成立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1)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2)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3、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存在相关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实际上是存在着不同的状态的。通常状况之下,如果犯罪没有得逞,或者是正处于犯罪具备这样的一种状态的话,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所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的,这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怎么处罚

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以从轻处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也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决定。3、应注意犯罪预备与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关系。犯罪预备的成立以犯罪行为足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况的,应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预备与犯罪未遂

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

1、预备犯的处罚,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1、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2、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

3、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4、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1、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3、《刑法》第二十二条:

4、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更多关于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进入:

查看更多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怎么处罚的全部内容,以及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大家都在看

查看更多综合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