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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是否有风险,假离婚买房子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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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是否有风险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就假离婚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了两种情形,即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

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说,只要夫妻双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或拿到了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宣告结束。严格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假离婚的情况,除非双方并没有真正的办理离婚手续。而且一经离婚,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便随之消失,这是不可逆转。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假离婚买房子有什么风险

法律主观:

只要是离婚是经过法定程序的,并且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就不是假离婚。我国不存在假离婚这个法律概念,实践中假戏真做的,可能会要承担相关偿还债务的风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假离婚买房子有什么风险

1、“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就假离婚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了两种情形,即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

2、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说,只要夫妻双方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或拿到了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宣告结束。严格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假离婚的情况,除非双方并没有真正的办理离婚手续。而且一经离婚,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便随之消失,这是不可逆转。

3、【法律依据】

4、《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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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有何风险

法律分析:1.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2.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3.假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信用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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