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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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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来行使自己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如果房屋人要出售房屋,而此时的房子处于租赁状态,该如何做呢?在这里卖房者必须提前了解一个名词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属于优先购买权的一种。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约定或法律规定,于人出卖动产或不动产时,有依同样条件优先购买之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人要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子,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房屋人在出售房屋之前知道承租人有购买意向,没有提前通知承租人就和其他购房人签订合同,房屋人的行为存在不妥之处,侵犯了承租人的权利。所谓合理期限,一般是指承租人应当知道或知道出租人出卖房屋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在此期限内可向房屋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若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承租人也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人卖房之前要确保租客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使用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将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写进合同中,确保房屋交易合法有效。

3、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注意:如果承租人和共有权人同时想购买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对承租人以及与房屋相关人员权利的维护,房屋人出售房屋前必须提前了解相关问题。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类型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呢?请大家一起往下看。

1、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及例外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若无法定或约定的情形除外,该原则应被适用。

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抵押物出租,此时在同一标的物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先抵押后出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先出租后抵押的房屋发生权变动的,仍应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涉及到法院依法查封的场合下,若查封在先,租赁在后,则法院强制拍卖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若租赁在先,查封在后,可以使用该原则。

2、次承租人或承租人死亡后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即为次承租人。在出租人将出租的房屋出卖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次承租人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为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次承租人与房屋的出租人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居住人、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时,共同居住人、共同经营人或其他合伙人成为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售房屋时,应享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的救济

(1)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无权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其直接以同等条件与出租人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为避免承租人滥用权利,在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对其规定一定的义务,如承租人主张与出租人成立买卖合同的,应当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提供担保,以使出租人信任其履行能力。(2)出租人在转让房屋之前,未告知承租人,直接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此情况下,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21条,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第三人未善意取得租赁房屋,则承租人可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损害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承租人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承租人为确定出租人是否出卖房屋进行的调查取证费用,为确定房屋价格而发生的鉴定费用,为与出租人交涉而产生的费用等;二是房屋价差损失。其他损失主要包括寻租费用及搬家费用等。

(3)出租人在转让房屋之前,告知承租人房屋出让的事实,但告知承租人的出让条件与其实际成交条件相差较大,与上述情形相同,承租人在此情况下仍不能以优先购买权受损为由主张交易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出租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告知承租人的出让条件明显高于与第三人的交易条件,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法》52条规定,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的全部内容,以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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