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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如何质证,民事诉讼质证顺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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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质证顺序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中,如何质证

在民事诉讼中法庭质证的方式有:逐件确认法;分段确认法;综合判定法;通过判决书确认法等方式。质证就是对法就民事诉讼案件提供的证据进行检验和确定的过程,这对最终的判决结果有着直接的作用。

一、在民事诉讼中法庭如何质证?

在民事诉讼中法庭质证的方式有:逐件法;分段法;综合法;判决书确认法。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质证过程中的规定是什么?

1、质证的主体

质证的主体,是指在质证过程对证据予以说明、质辩的主体。质证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法院是证据认定的主体,不是质证的主体。

2、质证的客体

质证的客体,是指质证主体质证行为的对象。质证的客体是证据,其范围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证据,包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根据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属于质证的对象。法院应当将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予以出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可以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当事人可以对法院就其调查收集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问题提出质疑,但不能同法院就这些问题在法庭上进行质辩。这是由法院在诉讼的中立、裁判的地位所决定的。如果法院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发现所收集的证据本身或收集证据的方法有问题时,应当自行撤回该证据。

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质证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民事诉讼质证的主体是什么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庭审质证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出示证据其他当事人进行质证事法庭调查的流程: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一条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民事诉讼质证是在法庭哪个阶段进行

民事诉讼质证应该是在法庭进行调查时进行。法庭调查阶段会由原告进行宣读所书写的起诉状,之后会由被告进行答辩。被告答辩完以后,原告需要对其主张事实进行举证,并且提交有关证据。

一、民事诉讼质证是在法庭哪个阶段

质证应当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以民事诉讼为例,审判长、书记员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宣读法庭纪律及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庭审按如下流程进行:

1、原告宣读起诉状。

2、被告答辩。

3、原告举证。向合议庭和被告出具证据原件。

4、被告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如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提交了一份5万元借条及对应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证明被告拖欠5万借款尚未偿还。

如均有原件且属实,被告此时可如此发表质证意见:对借条和银行流水真实性、合法性确认,但对其关联性不确认(认为无欠款或欠款金额并非5万),我方已全部还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在答辩期内提交相应的证据)。

二、民事诉讼必须要个人举证吗

民事诉讼当中是否必须要个人举证是要具体的案件来定夺的,有的案件需要举证,而有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或者自然的规定或者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等等,都不需要举证,举证的责任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举证责任,在法庭上任何的举证或者其他行为,都需要在基于事实进行,否则不仅无法进行维权得到的可能还是法律的制裁。不需要举证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质证一般是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民事诉讼质证会在原告进行举证完,并且提交有关证据时进行。一般在质证环节,法院会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那么法院会发表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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