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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2023,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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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是哪一个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是由法院或者公安局委托的鉴定机构,普通公民不能申请司法鉴定。要进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申请伤残鉴定,并且提供医疗的正规单据,然后由法院才委托有关机构鉴定伤残。

法院委托鉴定的,是按照就近原则,如果本地司法鉴定机构有能力进行临床司法鉴定的,应当委托其进行鉴定;如果本地没有司法鉴定的能力需要委托外地的双方鉴定机构鉴定的,经法官同意,才可以委托外地鉴定机构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2023

一、人身伤害鉴定在哪做

根据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原因的不同,申请鉴定人可以去当地司法局下设立的司法鉴定中心或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立的工伤福利保险部门(工伤鉴定)进行鉴定。

如果在走到人身伤害后,被害人及时报了警,那么公安局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二、轻伤鉴定费用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轻伤鉴定的费用一般包括一下情形:

1、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

2、伤病关系鉴定例1000;

3、伤残程度评定例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

4、诈病、诈伤鉴定例1500;

5、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

6、劳动能力鉴定例700;

7、活体年龄鉴定例800;

8、男性性功能评定例700;

9、听觉功能评定例700;

10、视觉功能评定例700。

以上鉴定均不包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三、轻伤赔偿范围

由被害方提出赔偿请求,由法院根据情节区别责任,判决被告方承担费用的百分比。

1、误工费:根据被害方,事发上月基本工资标准(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据证明,个体工商户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申报纳税额度,无业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上年度年人均收)计算赔偿;

2、医药费:根据被害方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病历及医药费收据确定赔偿额。

3、赔偿费(这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是轻伤,基本没有赔偿费,如果是重伤造成残疾,根据被害人所在地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依据伤残赔偿标准执行赔偿。如果造成需要假肢或辅助器械(轮椅等)被告人根据法院确定的责任轻重,一并赔偿。

4、护理费: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据患者需要护理证明,并提供需护理时间期限,再根据实际护理人日均收乘以护理天数计算。

以上是对“人身伤害鉴定在哪做?”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受到人身伤害后应当到当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时间明确规定

法律主观:

1、伤残鉴定属于司法局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部门,同时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2、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3、按规定,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人民币鉴定机构有哪些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审理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鉴定机构的时候,如对物证、笔迹、心理等鉴定。鉴定机构有很多,那么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呢?怎样确定鉴定机构的资质?为大家解答。

一、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

1、司法鉴定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3、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

《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工作的部门。”

4、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5、价格事务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的机构是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价格事务所。

对有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有法定鉴定机构的必须由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有在无法定鉴定机构的才由司法机关指定或委托其它鉴定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这说明并不是只要具备专业知识就可以随便进行鉴定的,即便其鉴定结果有可能是正确的。

二、如何审查鉴定人的鉴定资格

1、鉴定人是否进行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根据这一规定,从事上述四类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必须进行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后方可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这是对鉴定人登记管理的总的规定,公安、司法机关根据这一规定又制定了具体的规定: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鉴定人,是指依法取得鉴定人资格并被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聘任,从事法医类、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声像资料检验、电子物证检验、心理测试和警犬鉴别等检验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鉴定工作。

《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人,是指依法取得鉴定人资格,在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中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会计鉴定以及心理测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鉴定人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人民检察院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工作。

如果鉴定人没有相关鉴定资格而作出鉴定结论的,那么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就不能被作为定案的依据。

2、鉴定人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下列四类人员不能作为鉴定人: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是从事鉴定的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是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凡是鉴定人存在回避情形而没有依法回避的,那么由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就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取得《人民检察院鉴定人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工作。如果鉴定人没有相关鉴定资格而作出鉴定结论的,那么其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就不能被作为定案的依据。

以上就是关于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2023,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是哪一个的全部内容,以及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构是哪一个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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