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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有住房租能买卖吗?,公租房可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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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买卖

法律分析:公共租赁住房是不可以买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因为公共租赁住房是为那些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住房保障,不能交易。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公租房可以买卖

法律分析: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公租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是承租。就像租房一样,不管住多久这房子都不是你的,因此不能进行将它买卖。

不过,承租公租房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也可以继承,但不能上市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公租房能卖

法律主观:

公租房,承租人是无权出卖的,但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也就是说公租房只能由政府出售,卖给租满公租房5年以上的承租人。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承租的公房能卖

承租的公房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并不具备该公房的产权,但是公有住房可以变更承租人,与承租人生活在一起的人均享有承租权,但是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承租权,需要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如果其他子女的户口不在此房内,不用征求产权单位的同意。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为: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只有符合上述五大条件,才能进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再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后续的变更申请。另外,申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需携带所需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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