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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档案丢了怎么办,组织档案丢了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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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档案丢了怎么办理

1、先到县委组织部查找一下自己的档案,如果有就好办了;如果没有,再到镇里去找,如果镇里也没有,那很可能是放在什么地方挤压起来了,应该是暂时找不到了。

2、这时建议你去镇里开个情况说明,证明你是党员,而且党员卷的丢失属于意外事情,拿着证明到县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咨询。

3、大多数时候组织员领导会允许你重新组卷(那你照以前的补一个就可以了);如果不允许你重新做卷,那就得重新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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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丢失怎么办可以重新入党吗

法律分析: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要做的第一枣世件事是: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然后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盖党支部或单位公章。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8页上。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凳物肢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为“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第9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蚂大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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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丢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党员档案被单位弄丢了单位有责任。党员档案中包含着党员重要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对于党员来说是重要文件。单位丢失党员档案的,侵害了党员的人身权益,应由用人单位担责。

法律客观:

《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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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如果丢了怎么办理

档案如果丢了要继续查找或者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

档案丢失补办方法具体如下:

1、确认挂失后,要写一份书面表格申请,填写本人毕业档案,注明本人在校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号、姓名等。以及档案丢失的真实原因和日期;

2、填写申请表格的书面形式必须由学院原院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相关人员签字一式两份;

3、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还应出具遗失证明,说明因工作需要重新处理研究生档案的原因。需要此证书来重新颁发丢失的档案;

4、要把准备好的材料送到教务处,由学院审核。校对批准的材料应加盖学校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然后学校会给毕业生发“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应如实填写毕业证申请及基本信息。同时要求毕业生到相关学校复印学生证和成绩单,并将成绩单交回档案馆,由档案馆封存;

5、还有很多档案材料需要补办,同时需要补办电子档案的登记。另外,体检表格,在校期间的各种奖状,组织关系证明,学前班档案都要补办。工作不满两年的大学生,还需要申请认证;

6、所有材料补办后,经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才能办理。档案在办完手续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材料准备好后,将提交给系部教务处审查。考试合格后,将档案打包封存,加盖公章。重新补办的档案将移交给学工部,各级院校,由院校审核毕业生档案,并移交给学生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丢失补办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我们是在岗上班的人员,还需要由单位的人事部门为自己出具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介绍信;

3、我们要注意去各个部门申办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先出示自己办好的介绍信,否则很多地方都会直接拒绝接待。

综上所述,档案对个人非常重要,要保管好,以免档案丢失,影响自己前途。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归档制度,并纳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每项重要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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