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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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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评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根据我们实践经验,伤残鉴定的时机很重要,伤残鉴定的鉴定时间过早或过晚对我们都不利,一般情况下要受伤后6个月左右进行伤残鉴定,但要根据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一下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

是可以的,在员工伤情稳定之后,并且做了医疗终结,那么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

只要在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2年内都是可以的。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

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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