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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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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

1、城市户口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根据国家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

2、如果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只有两种办法:一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向集体申请分配宅基地;第二是通过购买宅基地住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想要通过购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3、(1)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2)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5、(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

6、(4)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7、【法律依据】

8、《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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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图1

怎样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书

一、农户向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信息情况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提交申请材料、会议记录情况至村级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四、审查通过的,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五、乡镇政府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式,其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干家万户农民的利益,也是农民享有的一项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地方相关规定限额标准需要重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地方相关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案件落户的;

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满足上述的申请条件后,按照下列程序申请。

第一步: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建房农户持申请材料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第二步:现场勘察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察和群众调查,审查住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察笔录和审查意见书。(街道)国土资源所受理宅基地申请后,应及时会同镇(街道)村镇建设部门到现场勘察,查看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镇建设部门确定的宅基地规划定点范围内按标准核定用地面积,并制作勘察笔录和审查意见书。对符合规定的进入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申报材料退回村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第三步: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第四步: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建房农户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建房农户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五步: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现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现人民政府。

第六步: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西安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七步:放线定界

由国土资源所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并制作放样记录。放样后,用地建房农户方能动工建设。

第八步: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房屋竣工后及时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如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图2

申请宅基地建房怎样申请网上查询

法律主观:

一、怎样申请宅基地建房

1.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1.盖房前的批准

2.在盖房之前,必须先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在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最后在获得产权证书后才能盖房。

3.遵守一户一房

4.对于农村土地权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权的确认,实行一户一房的政策。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5.标准建筑面积

6.对于一户一房的建筑面积有规定。例如,居住人口少于三人的农村小农户,房屋申请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7.符合建筑标准

8.农村宅基地建设之前是要进行合法审批的,对于面积、高度、用地都是有要求的,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

9.保证农村户口

10.宅基地建设新规明确规定农民具有宅基地建设的权利,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宅基地建设将不被允许。

11.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

从2021年开始,村民应注意不要在以下地区建造房屋:

(1)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3)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

(4)江湖河流保护区;

(5)道路施工控制区在侧面;

(6)需要计划和控制的领域;

(7)给高压走廊区域供电区域。

三、宅基地的相关政策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

3.宅基地有偿地退出。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买卖还不能跨越两条红线:

第一是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来获取利益。

第二就是不可以以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村的农民进城落户的就需要退出宅基地。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如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图3

怎样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书

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逗伍经达到山搭或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枝凳住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如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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