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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可以退房吗?,宣传资料和实际合同户型不一样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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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广告可以要退房

可以要求退房。如果遇到开发商虚假宣传,业主应该搜集被欺诈的证据,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凭借收集到的证据到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而能否成功退房的关键是证据。

开发商常见的虚假宣传有哪些

1、减免首付款:

根本就是虚假宣传,其实就是“买房的首付分期付款”。对于购房者来说,超低首付或并不是减免首付款,而是分期付,虽然暂时缓解了贷款买房的压力,但终还是会在规定的时候内要求购房者全部还清。而这段时间内,购房者都会面临首付、月供、交房时所交税款等各方面的资金压力,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品质,还可能因无力还款带来违约风险。

2、各种优惠和红利:

很多购房者会被开发商的各种优惠宣传所诱惑,比如“买房送露台,买房送家装”等广告语,但其实很多广告都是不靠谱的,其实藏着很多猫腻,比如赠送的家装出现质量问题、面积承诺不兑现等。

3、样板间宣传陷阱:

很多楼盘广告和户型设计漂亮的模型场景,当购房者拿着开发商设计的平面图时并不会察觉到这里面有多少猫腻,被随意放大的绿化、适当加宽的楼距,缩小的家具配_示意图等等。尤其是样板间的华丽装修往往会迷惑不少购房者的心智,也只有在入住时才发现,现实和图纸是两回事。

常见的5大房产广告陷阱虚假宣传你了解多少

4、虚假宣传:

房产开发商往往将样板间和宣传图片设计得相当诱人,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使人觉得更实用,除了楼盘外部规划和内部环境,虚假宣传还渗透到户型偏差、面积不符、承诺送等各个方面。

5、地理位置陷阱:

为了向购房者证明物业或交通便利,很多开发商会向购房者提供一个房产的地理位置图。从地理位置图上可能看到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但实际上可能存在很多偏差,房子所在的位_示意图往往也不按比例、随意绘制,所标示的位置有的要和实际位置差几条路。

宣传资料和实际合同户型不一样

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而且您是因为看到这个宣传资料才决定购买房屋的,即要求退房,依照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宣传资料上的户型向您交付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的。

由于这是因为开发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您拿到合同时,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应视为是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该宣传资料的内容应视为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

根据您的描述,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中明确标明了房屋的户型结构,则您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其中多了一份户型图,如果开发商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对宣传资料中的户型作了变更。开发商未与经您同意就擅自更改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您的全部预付款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买房子交了首付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二、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三、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四、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可以退房吗?,宣传资料和实际合同户型不一样可以退房图1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你现在的处境符合这种情况,你可以通知对方,告知不能履行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免除部分和全部的责任。

计算方法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二)退房违约金的协议

1、关于开发商是否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问题,要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应条款,一般在该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约定,那么您可依据本合同及开发商违约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2、至于退房协议的条款约定,没有统一格式,应一次性将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并约定如果在退房过程中开发商未按照协议履行退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对您的权益可以实现有效保护。

3、综上,开发商在第一次违约时,应支付您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在今后退款的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仍需向您支付违约金。

申请方法

(一)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二)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

1、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2、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

3、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因为销售的虚假欺骗我可以退房

一、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吗

1、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1、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售楼部置业顾问的口头宣传与承诺,还不是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销售策略,正如应该售货员在吹嘘其商品是全世界最好的由于,口头的推销与书面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有区别的。

2、房产买卖合同最后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本身就是双方约定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之前的口头宣传与承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购房者签订合同,就是对合同的条款认可。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吗”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售楼人有欺诈行为是可以退房的,因为商业交往的基本原则就是诚信。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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