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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故意是什么意思,连续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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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故意是什么意思

概括故意的意思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只是对侵害范围与侵害性质的认识尚不明确的心理态度。概括故意是刑法学术语,不确定故意的一种,又叫"韦伯故意"。

概括故意认识内容的不确定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侵害个体不明确,例如,某人在闹市区向人群中投掷炸弹,虽知一定会有人伤亡,但究竟是死亡还是伤害,行为人无法确定;二是危害范围不明确,例如,上述情况下,炸弹爆炸将死伤多少人,行为人缺少明确的认识;三是侵害对象不明确,炸弹爆炸到底是炸死某甲,还是炸死某乙,行为人同样没有明确的认识。

连续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是什么?

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犯罪计划,但是有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个总的犯罪意图或目的。如,某甲为同一个犯罪目的,先是伪造公文,又变造证件,就可以视为数次行为触犯同种罪名,是连续犯。回答仅供参考。

概括故事情节是什么意思

1、概括的故意是一种刑法学术语,它是不确定故意的一种,又叫“韦伯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对侵害范围与侵害性质的认识却尚不明确。

2、“概括”是指行为人对侵害有一个大体的了解,这一基本认识是认定概括故意的关键,在实践中,某些犯罪的故意便是由概括故意构成的,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意,只要行为人认识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和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尽管其认识是概括的,但是犯罪故意一样成立。

什么叫故意伤害他人罪

问题一:法律上的故意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的故意一般是指刑法中的。刑法理论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胆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去为之,也即行为人为达成损害目的而去故意事实行为,对损害后果是期望的;间接故意是指明知会给他人造成伤害而仍然为之,对损害后果不期望也不反对,是一种放任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

问题二:什么是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

问题三:故意是什么意思? 你好,故意就是有意的意思。

问题四:什么叫开玩笑。。什么叫认真。。什么叫故意。。 你好,开玩笑是指戏弄,耍弄,逗别人,也表示骄傲,肯定语气,也用不严肃的态度对待,当做儿戏。一个善于开玩笑的人,并不是不看场合的乱开玩笑,在社交中,你要让人觉得你这个人是有幽默感,而不是粗俗的,要善于观察环境,来确定自己的策略。

认真:非常专心,集中精力的

故意:特意、有意(带有预谋性质的)做某事。

问题五:什么叫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故意的,就是故意找事的,骗保的,你这种超车造成的事故不属于故意

问题六:什么是同一的犯罪故意?什么是概括的犯罪故意? 10分 根据犯罪认识是否明确,犯罪故意可分为同一的犯罪故意和概括的犯罪故意:

1.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对于认识的具体内容并不明确,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根据行为人认识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概括的犯罪故意可以分为对行为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对行为对象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以及对危害结果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三种.对于概括故意的犯罪,应该考察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及其结果,在概括故意的范围内按照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予以认定.

2.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对于具体内容认识明确,且连续实施了多个同样的犯罪行为.

问题七:什么是概括故意是故意还是过失 你好,我们是西南民族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针对你的问题作出以下回答: 1.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对于认识的具体内容并不明确,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根据行为人认识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概括故意可以分为对行为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对行为对象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以及对危害结果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三种.对于概括故意的犯罪,应该考察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及其结果,在概括故意的范围内按照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予以认定. 2.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对于具体内容认识明确,且连续实施了多个同样的犯罪行为.

问题八:什么是直接故意? 答:我国刑法理论根据故意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内容,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引起危害结果的认识程度和所持的心理态度不同,将犯罪故意区分为两种类型: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

1.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

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认识到危害结果会发生”不是等同的含义,因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意味着行为人认识到自己以何种行为对何种对象造成危害结果。所以,不能认为直接故意的认识内容就是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而应认为认识内容包括明知自己行为的性质、对象、结果与意义。

①直接故意的一般认识内容

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直接故意的一般认识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质却仍然实施该行为,就说明行为人具有可谴责性。

对危害结果的明知包括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与可能发生两种情况。行为人所明知的是哪一种情况,应以行为人自身的认识为准,不以客观事实为准。即使客观上只有发生结果的可能性,但行为人认识到发生结果的必然性时,也应认定行为人认识到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反之亦然。对危害结果的明知表明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因果关系的基本部分,不要求对因果关系发展的具体样态有认识。

C. 某些犯罪的故意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如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特定身份等。

②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

如前所述,构成要件要素可以分为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就符合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而言,行为人在认识到单纯事实的同时,就能认识行为的社会意义,进而认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质乃至形式违法性。

2.意志因素

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危害结果”是指行为人已经明知的那种危害结果。

“希望”是指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发生危害结果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直接追求的目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介入其他独立意识,不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而实施该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只有一个意志――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意图。正因为如此,才将这种故意称为直接故意。“希望”虽然意味着追求结果发生,但也有程度上的差异,强烈、迫切的希望与不很强烈、迫切的希望,都属于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问题九:什么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种类?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故意”,我国刑法理论一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1)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2)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 犯罪故意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认识因素,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次是意志因素,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缺乏任何一个因素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犯罪故意。 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其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十: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如何判断?什么是“故意”? 故意就是指主观故意,就是动机、目的,他的目的就是想置受害人于死地。

很多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从行为上无法区分的,比如我拿刀扎一个人,如果经查我的目的就是想扎死他,那么无论是否杀死了,都是故意杀人,如贰我就是想让他受到痛苦,怕我,而不想杀死他,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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