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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建设的编制依据有哪些,公共建筑设计规范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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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设计规范最新

主要的建筑设计规范有以下几种: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

《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2001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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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分类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属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合称建筑。现仍未明确定义商住楼归属公共建筑还是居住建筑。

商住楼有公共建筑的特性,又有居住建筑的功能,可理解为介于两者之间,可定义为“间居”建筑。“间”可表明时间上、空间上商业与居住功能不停的转换,“居”无论商业、还是住宅,居为最基本的特性,也是建筑最原始的功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罩宽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二、地方机关(一)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迟李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码闷迟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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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

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即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是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在2006年出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制的规范。那么在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中需要注意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先了解办公室建筑的额基本情况:

办公楼是广大室内办公人员每日工作的地方,良好的办公楼设计能够运作流畅、有效率、安全、卫生。办公楼设计规范主要可以分为一般设计规范、办公区设计规范、公共区设计规范、服务区设计规范和设备用房设计规范五个类别。

第一:办公楼设计规范:一般设计规范

一、 关于电梯,规定五层(含)以上办公楼必须安装电梯,且建筑面积每5000平米需安装电梯一台。对于高层办公楼,电梯空闲时停靠楼层应错开分布,提高响应效率。

二、 关于门窗,门窗应保证气密性完好,隔热、隔音、通风等功能正常。高层玻璃幕墙自备清洁功能,低层窗户加装安全保护措施。门高度不低于2.1米,宽度不小于1米。

第二:办公楼设计规范:一般设计规范

三、 关于净高,根据办公楼等级划分,一类、二类、三类办公楼的办公室内净高最低值分别为2.7米、2.6米、2.5米,走道净高不低于2.2米,储藏室净高不低于2米。

四、 关于走廊,最重要的注意点是防火疏散要求,所以走廊最小宽度是有要求的,一般根据走廊长度与房间单双面布局来区分。一般走廊长度小于等于40米的,单双面布房最小宽度依次为1.3米和1.5米;而大于40米长度的,单双面布房最小净宽依次为1.5米和1.8米。

第三:办公楼设计规范:办公区设计规范

一、 关于采光,办公室要有良好的光线和自然通风渠道,但要避免两侧开窗造成眩光。

二、 关于面积,办公区间平均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米,如果是封闭式的办公室,则每间办公室面积不应小于10平米。设计绘图类工种相应放大建筑单位办公区间。

另外,如开水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如食堂、车库、档案室等服务区域以及设备用房,都有各自不同的办公楼设计规范,进行办公楼设计时要综合考虑所有用房,建成一个有机体,使办公楼得以良好运转。

经过以上中达咨询的总结,相信建筑人士对于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熟知,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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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建设依据比较多,具体如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中【2013】13号)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中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具备条件的,可以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建设。政府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办公用房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由本级政府及时收回,统一调剂使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中要求: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 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中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定期统计汇总办公用房管理情况,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并送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22号)要求各地区事务管理部门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对本地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进行更新,并报送至国管局。信息统计报告及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将纳入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内容。

《河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豫办〔2019〕23号)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定期统计汇总本级办公用房管理情况,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并送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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