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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的条款有哪些,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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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

代通知金 的法律条款是什么?代通知金不是法律范畴内的专有名词,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 的时候,需要给付劳动者一个月的 工资 。劳动者在寻找下一个工作是需要时间成本的,此笔钱款相当于一项补偿。有的人误以为只要是用人单位 解除合同 就要补偿这是错误的。 一、代通知金种类 (一) 北京 市的“代通知金” 在《北京市 劳动合同 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的 终止劳动合同 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 劳动合同终止 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 赔偿金 。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 过错责任原则 。 (二)全国“代通知金” 新《 劳动合同法 》中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 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相关法律 法规 中有关代通知金的内容只有两处,一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另一个则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以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二、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所以,结合 劳动法 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而是要求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此处的工资是上个月的工资,上个月工资大幅度减少或增加,不能体现平均水平的,再按照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代通知金的条款有哪些,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图1

无故辞退且没有提前通知如何赔偿

一、支付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主动适用法律条款。

二、用人单位不依法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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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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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能否并用

法律主观:

一、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代通知金是多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辞退无需赔偿的情形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际操作中大都会按照职工当年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来补偿代通知金的,但是代通知金最多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可是补偿一个月代通知金就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和违法辞退是不一样的,再有就是,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代通知金还是其他的经济补偿金是取决于辞退的原因,如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被辞退,就是赔偿代通知金的。

代通知金的条款有哪些,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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