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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三公指哪三公,汉朝时中央对地方实行什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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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中央对地方实行什么制度

汉承秦制

中央三公九卿制

三公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

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

地方实行郡、县制。东汉末年,是为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

汉朝政治制度

中央——三公九卿制

宰相权利较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汉朝,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必须做御史大夫后才能做丞相。而在御史大夫之下,还设有御史中丞,掌管宫内事务。九卿则是太常(掌祭祀鬼神)、光禄勋(掌门房)、卫尉(掌卫兵)、太仆(掌车马)、延尉(掌法律)、大鸿胪(掌礼宾)、宗正(掌皇帝族谱)、大司农(掌全国经济)、少府(掌皇室财政)。汉武帝时期,皇权开始大幅膨胀,尚书令的地位大幅抬升。汉武帝将身边重臣如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为郎加以侍中,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中朝。原以宰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外朝。汉朝的选举制度是察举制,以地方推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与推荐相辅而行。推荐过后是还要经过考试覆核;覆核合格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特举贤良方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中央覆试。汉代察举制下的考试,在西汉时并不占主导地位,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参考 ,这与后世以考试为主、以推荐为辅的科举制截然不同。至东汉时,为纠正察举荐人之滥,开始注重考试,形成察举与考试相结合的选士制度,而且考试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荐基础上加强考试,这是汉代察举制发展的新趋势。荐举为主,考试为辅,是两汉察举制的基本特点。汉朝早期实行征兵制度,男子廿三岁起至五十六岁之间,服役两年。一年包围京师,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边郡,叫做戍卒。正卒分为两支,一支为南军,守卫宫城,另一支为北军,保卫首都其他地区。

地方——郡县制

秦统一后郡县制遂遍行于全国,汉继秦制,比秦更为严整。司马迁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40郡之多。汉时不断增立新郡,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郡国。国指诸侯王国 ,武帝以后 ,国的地位相当于郡。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县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百里。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族居住之县曰道。县之下置有乡、亭、里 。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秦称郡之长官为守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 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

东汉三公指哪三公,汉朝时中央对地方实行什么制度图1

东汉的三公是哪些人

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位次上公。三公师长百僚,名义上为最高官职,其实并无实际权力。

东汉任命三公多以知名经师为之,以宣扬经术治国的理念。其实不过是政治花瓶而已。皇帝以尚书参决政务,并不以实权付三公。因三公以硕儒经师居官,所以往往要为很小的差错承担非常严重的责任,以示高节。

例如:宋弘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依据而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庙(汉高祖刘邦的宗庙),因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论失仪,而伏湛没有上奏此事,免官。

汉光武帝对大臣非常严厉、苛刻,韩歆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归乡里,与其子皆自杀。之后,欧阳歙、戴涉相继任大司徒,下场都是论罪下狱、被处死。

东汉三公指哪三公,汉朝时中央对地方实行什么制度图2

扩展资料

三公之名,古已有之。西汉早期,朝中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位高官,故有人称其为“三公”。这就是关于“三公”最早的解释。

丞相,有时称“相国”,乃汉朝承秦而置。秩万石,“金印紫绶”,地位最高,为汉初第一高官。“掌承天子,助理万机”,几乎无所不统,权力也最大。

根据《后汉书·百官志》的记载,丞相府中有“百官朝会殿”,皇帝与其议论国家大事,还要亲临其殿。除此之外,丞相还执掌全国的行政事务以及官吏的考核任免大权。

这种局面一直到了汉武帝才有所变化:武帝初年,外戚田蚡为丞相,他凭借皇帝舅舅的身份不断扩大丞相的用人之权,引起汉武帝的不满。

此后,武帝以大司马、大将军参议机密大事,分割丞相手中的权力。所以自武帝之后,丞相虽然名义上仍是百官之首,但实际权力已大大削弱。到了汉哀帝时,丞相更名为“大司徒”,地位在大司马之下,为第二位高官。

东汉时期的三公指的是哪三公

东汉三公分别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协助皇帝处理事务,太尉执掌兵马,而御史大夫则负责监察百官。到了西汉初期,沿袭秦制,依然以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为三公。不过,在西汉时期,太尉并不常设,实际存在的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对于皇帝来说,显然不放心将兵权交给某一个大臣手中。到了汉武帝晚年,因为丞相权力过大,所以通过大司马大将军这一官职,以此来限制丞相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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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三公指的是哪三公

古代的 “三公”,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解释:

1、在秦朝,宰相李斯所创“三公九卿制”,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这三公是有实权的,可管理朝廷行政、军事、内务等。

2、西周时期,类比三公的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

3、西汉时,设立了大司徒(丞相)、大司马(太尉)、大司空(御史大夫)。东汉指太尉、司徒、司空。唐、宋沿袭其官阶但已无实际职务。

4、明、清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只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衔,没有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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