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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刑事赔偿,刑事犯罪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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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刑事案件积极赔偿受害人有赔偿。

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赔偿多少不是由受害人单方面决定的,而是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的:

1、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赔偿;

2、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如伤残、死亡等,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的规定,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等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如精神痛苦、名誉损害等,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数额应当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如收款凭证、医疗证明、鉴定结论等。如果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数额超过了实际损失或者合理范围,赔偿义务人有权提出异议,并举证证明其合理的赔偿数额。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综上所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刑事赔偿,刑事犯罪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图1

刑事 申请国家赔偿

一、刑事申请 国家赔偿 吗 刑事拘留 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 (一)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 》第三章 刑事赔偿 ;第一节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规定: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 法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上述规定的解读: 1、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肯定要赔;如未经审批,办案人员擅自决定的。 2、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后,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不赔; 3、前面也都是依法审批的,但如果拘留超过了时限(正常情况14天,特殊情况37天),同时后来又撤案、不起诉或无罪的。这二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时,国家要赔。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很难同时发生的。 作为 律师 在呼吁办案机关在严格执法时,同时提醒广大守法的公民,或许你无法抵抗强大的公权力。但是有关机关对你错误拘留甚至错误 逮捕 时,国家也赋予了申请赔偿的权利。 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比如嫌疑人被拘留后,检察院没有对其批捕,最后公安机关只能将其释放。释放后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却再也没有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原来的国家赔偿法规定,被拘留人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是 刑事诉讼 行为被确认违法,这无疑增加了申请赔偿的难度。 2016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解除、撤销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也就是说,虽然案件没有被撤销,但只要办案机关超过一年内没有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嫌疑人就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但国家赔偿法也明确规定,申请赔偿不要超过两年的时效。国家赔偿法对侵犯人身自由的每天 赔偿标准 为,上一年度每日日平均 工资 刑事拘留的特点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可能的 犯罪嫌疑人 也有权决定拘留。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诉讼 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 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 拘传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 羁押 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5、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国家赔偿,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关,属于特殊机关,特殊机关就有特殊的权利,公安机关,有侦查的权利,在侦查过程中,任何组织个人都要权利配合,所以这期间,就很可能发生一些非法的行为,如果损害到个人利益,人身安全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刑事赔偿,刑事犯罪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图2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什么判处刑罚

因单位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单位犯罪造成个人损害或伤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或补偿;

2、因单位犯罪受到刑事追究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责任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属于责任过错而受到的刑事处罚,向单位主张赔偿或补偿的,法律不予支持;

3、公司内部员工违法如果是职务行为,民事责任由单位负责,刑事责任本人负责。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主要情形: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2、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刑事赔偿,刑事犯罪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图3

哪些情况下违法刑事拘留要赔偿呢

法律分析:违反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条件、程序以及超时进行刑事拘留的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刑事赔偿,刑事犯罪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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