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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普通诉讼时效如何规定,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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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时效期限根据不同情形可缩短或延长。起诉时效期届满后,原告不能再要求被告履行债务或请求被告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时效期限根据不同情形可缩短或延长。例如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纠纷,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起诉时效期届满后,原告不能再要求被告履行债务、请求被告承担责任或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被告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或者协商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已经承认了应该付给原告的内容,原告可以在承认的范围内主张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诉讼时效期限则为五年。此外,如果法律规定有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

如果我错过了诉讼时效期限,还有没有挽回的机会?如果诉讼时效期限已经届满,原告已经失去了起诉权。但是,如果被告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或者协商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已经承认了应该付给原告的内容,原告可以在承认的范围内主张权利。此外,对于某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比如知识产权纠纷等,也有可能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时效期限为二年的情况。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尽早采取法律行动,避免错失诉讼时效期限。

民法典规定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限根据不同情形可缩短或延长。建议当事人在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尽早采取法律行动,避免错失诉讼时效期限。如果错过了诉讼时效期限,虽然已经失去了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仍有可能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限不同情形可缩短或延长。第二百二十七条 起诉时效期届满后,原告不能再要求被告履行债务或者请求被告承担责任;但是,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或者协商解决争议的过程中,被告已经承认应该付给原告的内容的,原告可以在承认的范围内主张权利。

民法总则普通诉讼时效如何规定,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图1

民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民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适用于法律无特殊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按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如果符合特别法诉讼时效情况规定的。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总则普通诉讼时效如何规定,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图2

民法中的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民法总则》专门一章 规制诉讼时效。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民法总则普通诉讼时效如何规定,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图3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2)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3)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限届至之日起计算。

(5)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不作为义务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日开始计算。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8)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算。

民法总则普通诉讼时效如何规定,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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